順服——一個沉重的字眼|愛家專欄
聖經是每個跟隨耶穌的人生活行事的準則,而關於夫妻相處,丈夫要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,妻子要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(弗6:24)。但是這對於兩性平權、強調自主的時代,這無異是一個過時、不符合時代潮流的觀點,許多在人本教育下長大的年輕夫婦中,更是讓妻子難以接受與照做,因為所受到的教育、訓練讓妻子在各方面不輸給丈夫,為什麼要順服丈夫,那何謂「順服」? 怎麼「順服」?
錯誤的迷思
常常讓妻子很難順服的原因,是因為關於順服有幾個錯誤的迷思:
迷思一: 順服,似乎我不如他。
錯了,順服不是因為我不如丈夫,所以我該聽他的,神設定妻子是「幫助者」,幫助者不代表就比較低一階,在聖經中說耶和華是我的幫助者,祂並沒有比我低一階,也沒有比較軟弱,相反的,正表示我需要神的幫助,因為祂比我剛強有力。
妻子是丈夫的幫助者,一個好幫助者是丈夫極大的祝福,神在婚姻中所設下的秩序,讓夫妻如同一個團隊,各自扮演不同角色,好像一個夢幻球隊,在不同的位置上讓球隊得分,沒有誰不如誰,一個助攻、一個得分,沒有誰比較低一階,神設計讓丈夫做頭,就像球隊的「控球後衛」是進攻的組織者,並通過對球隊的控制來決定甚麼時候傳球給適合的隊友,妻子就像球隊其他的位置,幫助球隊進攻防守,達到整隊得分,如果不順服控球者的調度,想要展示自己的球技,就算自己的球技得到掌聲,球隊輸掉就是你輸,要夫妻一起贏,才是贏。
迷思二:順服,表示我必須默不作聲
很多人以為順服就是不出聲,都聽先生的就好。其實婚姻中夫妻關係也是好友關係,就像神看亞伯拉罕是祂的好友,祂認為祂要毀滅所多瑪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?(創18:17),而亞伯拉罕因羅得就代禱求情,若有50位義人就求神不毀滅那城,一直降低求到10位義人,但是所多瑪連10個義人都不到,無法讓神不毀滅那城,亞伯拉罕沒有不順服,他的提議也沒有讓上帝不悅,他了解上帝,他提出他的要求,但是最後他知道神的決定他無話可說,而最終的決定權也在於神。
順服的智慧在於我提出我的智慧,提供你做最好的判斷和決定,不是爭決定權、聽誰的,乃是一起為最後的決定作貢獻和努力,
所以決定前我應該出聲建議或提醒,而做決定的人在於丈夫,做決定的人也是有壓力的,因為他們也會怕做錯決定,所以做妻子的應該提供幫助,讓他們做出智慧的判斷和決定。
迷思三:順服,就是我不能有自己的意見
其實這個迷思類似前一個,但又有點不同,這個背後有意見不同的味道,爭著做決定的感覺。好似對方意見和自己不同,所以就是不能有自己的意見。如果我們的意見沒有被丈夫採納,甚至我們不能表達自己的意見時,這跟順服有關,但是跟夫妻關係更有關,可能關係緊張、不信任,甚至敵對,你這個人都被排斥了,你的意見怎麼會被接受呢? 所以恢復夫妻關係,還是從做妻子的能順服丈夫,即便意見不被採納,甚至不能表達意見,依然尊重丈夫,遵循聖經原則來經營婚姻,相信在對的律中行事必定有對的結果,神也必定幫助與改變。
迷思四:順服,是盲目地順從
順服不是沒有判斷的盲從,當丈夫的行為違背聖經,不合乎真理時,我們就要制止,像家暴、成癮、虐待等,我們不是一味順服,但是其他的事情,無關係真理、對錯,只是看法、做法的不同,我們都可以在關係優先前而順服。其實換個角度想,沒有甚麼事情重要到要犧牲夫妻關係去換取,只要不得罪神的事情都可以順服。
到底甚麼是「順服」?
秘密在於以弗所書5:22「你們作妻子的,當順服自己的丈夫、如同順服主」,關鍵在於「如同順服主」,我需要檢示我與耶穌的關係,與耶穌的關係親密是我能為丈夫所做的力量,我樂意為耶穌所做的,我就為丈夫做。
如何順服呢?
當耶穌來到我們面前,我們如何對待耶穌也就應該如何對待丈夫。
態度一:我愛你,以順服回應你
主耶穌是我的救主,祂用生命表達對我的愛,所以我感恩、崇拜,以愛回應祂的愛,而面對丈夫,我愛他也感謝他,用順服他成為心靈的一種回應,用順服他成為愛他、尊榮他、支持他的一種表現。
態度二:服事——我能為你做甚麼?
我們愛神,渴望討主喜悅的心,也成為呼召去愛我們的丈夫,討丈夫的喜悅成為我們的樂趣與滿足,不是出於被迫,而是甘心樂意,出於愛,「如同對主做的」去做,這裡不是一個「傭人奴僕」的心態,而是完全平等的幫手,去成全神放在我們生命中的另一半,這是妻子神聖的呼召。
態度三:敬重——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位,我敬重你
對待家人我們可能很輕鬆、很自由,所以會不加修飾,完全不隱藏的表現自己的情緒,但神要妻子「敬重丈夫」,意思就是我的舌頭需要被勒住,我的用字遣詞需要調整不能尖酸刻薄,因為要「敬重丈夫」如同主。
在人根本不能 在神凡事都能
哇,天啊!我的丈夫是個罪人,又不是耶穌,我們怎麼做得到!所以我們絕對無法遵從字詞表面的要求,靠自己根本做不到,而是靠著對耶穌的愛,才有力量去遵從神的命令,而聖靈也會加添力量給我們去遵行神的話,有一點很真實,也很管用,就是當我們選擇甘心樂意地表達愛,以愛心服事,敬重我們的丈夫,我們其實是在為耶穌而做,而主耶穌自己說: 「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作在我身上了」(太25: 40),而我們的丈夫是屬神的,當我們按著神的心意而行,神自然會幫我們照管我們的頭,神所管、所教出來的頭,必定是祂所愛的女兒最好的丈夫,這是神對我們的愛,也是我們對神的信心。
▌邱燕碧師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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