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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已經痊癒 不要再犯罪了|主日信息

經文:約翰福音5:14;8:7-11


我們都是嚐過主恩的人,一生領受的恩典這麼多,但在得著恩典之後我們到底過著什麼樣的日子?本週主日,高牧師以「你已經痊癒,不要再犯罪了」為題,引導我們從新思想自己生命的光景和今日的選擇。


你已經痊癒,不要再犯罪了,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。(約5:14)

「已經」代表我們曾經得著,而「不要再」就是得著後我們可能會再失去。畢士大池故事的重點其實不是瘸腿者以前犯了什麼罪,而是被醫治痊癒後的他,不可再犯罪,如果再重蹈覆轍那他的遭遇會比以前更加的悲慘。

你們是世上的鹽。鹽若失了味,怎能叫他再鹹呢?以後無用,不過丟在外面,被人踐踏。(太5:13)何謂失了味?就是本應有味道,但卻沒有了。身為基督徒該有的味道是什麼呢?讓我們透過今天的經文一起來思想。

神要的是完全人,透過經文中的故事我們一定要認識神的三種權勢


1. 赦罪的權勢(從淤泥中將我們拉回來)


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。


他們說這話,乃試探耶穌,要得著告他的把柄。… 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…他們聽見這話,就從老到少,一個個地都出去了,只剩下耶穌一人…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她說:婦人,那些人在哪裏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他說:主啊!沒有。 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!(約8:7-11)

這是個很耐人尋味的結局,自認為無罪的眾人,因他們不認罪所以他們的罪還在,而有罪的婦人,因她認罪,所以雖有罪卻得著救恩。耶穌基督有赦罪的權柄,但赦罪對我們來講是什麼呢?恐怕赦罪後又繼續犯罪,那遭遇就會比以前更加利害了,如聖經上說的「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、嚐過天恩的滋味、又於聖靈有分,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、覺悟來世權能的人,若是離棄道理,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。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,明明的羞辱他。就如一塊田地,吃過屢次下的雨水,生長菜蔬,合乎耕種的人用,就從神得福;若長荊棘和蒺藜,必被廢棄,近於咒詛,結局就是焚燒。」(來6)表示我們若離棄真道做不對的事,繼續貪愛世界,那就是明知故犯,在神眼中將成為那羞辱踐踏十字架的人,我們應當學習沒有自己只有神,這樣神國的品味和基督的樣式就會出來。


2.棄絕的權勢(若不悔改,神有將我們丟掉的權利)


在赦罪、醫治、揀選、大能之後的棄絕?


神棄絕的權勢就是,神可以救你也可以不要你,很多人在神的恩典之後被神得著,但因著明知故犯,末後的情況比先前更不好,如經上說的「倘若他們因認識主 救主耶穌基督,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,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,他們末後的情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。」(彼後2:20)就好像賭博的人傾家蕩產後還是會不顧一切的繼續賭,吸毒的人從戒毒村出來後還是依然吸毒,這就是生命的綑綁,我們裡面的私慾和情慾所發動出來的罪,所以我們最大的敵人是自己,而掃羅的終局就是我們生命的警惕與提醒,聖靈離開他後,魔鬼的權勢就綑綁了他的生命直到滅亡。


3.怒氣的權勢 (在神的震怒中,與魔鬼同樣下場)


就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;我們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嘆息。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,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;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,轉眼成功,我們便如非而去。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?誰按著你該受的敬畏曉得你的忿怒呢?(詩90)

誰曉得神怒氣的權勢,就得著智慧的心,人往往明知不可行,卻偏偏去做。就如喝酒釀成大錯的人,進到警察局,你問他明知喝酒會誤事為什麼還要喝酒?他一定會回說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這樣,魔鬼的權勢就是讓我們明知道不對卻還是一樣去做,若我們能明白就能不受綑綁,就如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。…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。…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,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?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給掌刑的,等他還清所欠的債。(太18)罪得赦免若明知故犯,將會受到加倍的刑罰,這就是神怒氣的權勢,我們應當珍惜所蒙的恩,對神的怒氣要有所懼怕,不要再犯罪。


這樣,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,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。因為他如何,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。愛裡沒有懼怕;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。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,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。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(約壹4: 17-19)

聖經告訴我們說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,懼怕除去就是住在愛的裡面,學習讓神的愛在我們身上,讓神的心住在我們裡面,愛神所愛惡神所惡,這就是遠避試探得著智慧的心,若要愛裡沒有懼怕,先須先從認罪做起,認罪的禱告是有智慧的禱告,只要我們在神面前坦然無懼,怒氣的權勢就不會在我們身上。


牧師最後挑戰弟兄姊妹,效法保羅的心志,曾經他是抵擋基督的,是罪魁,但蒙了憐憫後,他忠心服事神,持守真道,靠著加給他力量的耶穌基督,竭力為主而活,成為我們的榜樣。


▌謝淑菁姊妹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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