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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與暗|主日信息


經文:創:1:1-5、啟22:5


「起初,神創造天地。因為淵面黑暗;神說:要有光,就有了光。」創1:3

「太初有道,道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。這道太初與神同在。萬物是藉著他造的;凡被造的,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。」約1:1-3

「起初」與「太初」原文同字,但意義不同,「起初」是指神創造的開始,亦即時間的起頭;「太初」是指在未有時間以前,神起初的創造是把光和暗分開了。而聖經最後說:「不再有黑夜;他們也不用燈光、日光,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。他們要作王,直到永永遠遠。」啟22:5


世界有開始,有結束,其中這段過程就是「意義」,神沒有創造黑暗,只是,沒有光的地方就是黑暗,神要光照世人,因為神就是那光,直到永永遠遠,不願意接受光的,就在黑暗裡面。


一、光的起頭,神說:要有光,就有了光


神看光是好的,把「光」和「暗」分開了。從白晝到黑夜為一日,有晚上,有早晨,有日子,有年歲,一日一日來數算我們的日子。神看光是好的,祂的工作,就是要把一切都帶進祂的光中。


「生命在他裡頭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」約1:4-5


並不是所有人都願意接受光,因為光把我們在黑暗中的本相顯露出來,我們若是光明之子,就會脫離黑暗歸向神。不要效法這世界,人若沒有光,就看不見自己真正的樣子。


二、光的意義,真光照亮一切世上的人


我們從前是那坐在黑暗和死蔭之地的人,但光來到世界照耀我們。


那日在伯利恆野地的光,四面環繞的光,不是日光、月光、星光,那光是要引導我們出黑暗的道路,是將我們從黑暗中拯救出來的光。那日逼迫神的掃羅,在大馬色遇到光,變成神僕人的保羅,那光照進我們的內心,使人走進神榮耀的光中。


那光不只是一切生命之源,而且也是真理之源,喜樂之源,並純潔之源。


光向我們顯明,表明「這光是真實的」,但另一個層次,神向我們「啟示」,我們生命得著改變,願意放下過去緊抓在手上的。


三、光的永恆,不再有黑夜


神再來的日子,在神榮耀的殿中,神的光透過羔羊照射出來,不再有黑暗。主神—全能者和羔羊合而為一,整座聖城充滿榮耀、尊貴。神與人之間沒有罪的隔絕,神仰臉光照我們,用笑容看我們,我們隨時都可以進到神的面前,彼此親密。神要掌權作王直到永永遠遠!


當新耶路撒冷成為我們的目標,我們的人生有不一樣的追求。


神的永恆是什麼呢?就是不再數算第一日、第二日……時間的向量不復存在,人也不再數算「年歲」,而是永永遠遠,我們跟神同在,是永遠的光明,沒有黑夜、沒有疾病、沒有眼淚。


光的故事

光,伴隨著「光學」知識,光波(折射、繞射、反射)、光速作為一種單位、人的眼睛可見的光,範圍其實是有限的;我們的生命也需要光,對抗陰間的權勢,或是走出心中的黑暗,但這一切知識、功用,在「主的日子」來到之後,通通歸零。神的光,不是日光,不受限於這些科學理論。


創世記中,「光」打破混沌的局面,顯明神的創造、進入秩序、孕育生命的重要預備。宇宙萬物的存在本身並不是神創造的終極目的;神的美意,乃是要引導人藉着光,看到神的愛,脫離黑暗權勢進入祂為我們預備的新天新地。


這對基督徒的我們是一個很大的提醒:「你們都是光明之子,都是白晝之子。我們不是屬黑夜的,也不是屬幽暗的。」我們是光明之子,是白晝之子,生命的日子匆匆過去,「黑夜將到」,我們應緊緊抓住神給我們每一刻的機會,不是做自己的事,而按主所喜悅做「神的工作」來事奉祂。讓在黑暗中的人,轉向光明。


「趁著白日,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;黑夜將到,就沒有人能做工了。」約9:4

▌葉家秝姊妹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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