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律的交戰|主日信息
- clairelee0116
- 2月7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經文:羅馬書 7:18-25
聖經律法的形成是神在西乃山指示摩西頒布律法,使百姓學習神的典章、律例,以跟當時的外邦人分別,成為聖潔;所以律法的功能在使人知罪,讓我們知道自己達不到律法上的要求而降服在神面前需要救恩;但許多人誤將律法當作規條條例遵守,靠自己能做到便心生驕傲,最後走向敗壞的道路。
在出埃及記提到,神因自己的百姓在埃及為奴困苦心生憐憫,興起摩西帶百姓出埃及,本是件美事,沒想到百姓在曠野因路難行,就抱怨沒糧、沒水、食物淡薄,怪神和摩西將他們從埃及出來;以致神發怒,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,蛇就咬他們。百姓到摩西那裡承認罪。神憐憫他們對摩西說: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;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。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;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。
至此後,百姓竟將銅蛇當作律法規條遵守,拜銅蛇燒香大大得罪神,直至希西家...打碎摩西所造的銅蛇,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效法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。(王下18:3.4)
由此可知,我們心中有兩個律,神的律是屬乎靈的,但我是罪的律是屬乎肉體的。我們如何在世界的位置卻不被罪纏住呢?
一、我所願意的善 → 卻放在「錯誤的路上」(被慾望擠住了)
保羅說:「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」。我們內心立志行善,但慾望和世俗的攔阻往往將其推向錯誤的道路,這種內在的掙扎源於肉體的軟弱。就像道撒在土淺石頭地上或荊棘裡時,人雖初時歡喜領受,但因缺乏根基或被世俗迷惑而未能結實。
提醒我們要時刻警醒,不可讓慾望佔據心靈,必須保持屬靈的敏銳度,才有機會避免行在錯誤的路上。
二、願意為善之時→ 便跟上「附從罪之靈」(被油蒙了心眼)
保羅又說當他「願意為善的時候,便有惡與我同在」,明白自己心中喜愛神的律,但肢體中卻有另外一個律在與之交戰,這導致了犯罪的行為。就如以賽亞書6:10所言,「這百姓油蒙了心,耳朵發沉,眼睛閉著」,同樣地描述出了為何意欲行善卻仍舊落入罪中。
這提醒我們在追求屬靈生命的過程中,不可失去對罪的警覺。只有持續地操練認識神的話,才能避免被罪之靈所蒙蔽,成為生活的準繩。
三、得勝的權勢?→ 感謝神「藉這主耶穌」(就能脫離罪並得勝)
最後,保羅宣告了一個充滿盼望的事實:感謝神!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所以我們得勝的關鍵在於主耶穌基督的救恩。唯有藉著耶穌基督的救恩,我們才能從肉體與罪的綑綁中釋放,進而靈命成長。
▌李中萍姊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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