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「失約的慘痛」看「立新約」|4/20禱告會
希伯來書第八章,引用耶利米書的內容,提到「所立的新約」。
舊約與新約差別在哪裡?立了新約就可以不再失落嗎?為什麼人無法成為神所喜悅的?從舊約變成新約,人就會變好嗎?其實人的問題都一樣,只是平台不一樣。有新的約,人還是可能背約。
新的約是什麼?可統整為三點:
一、應許
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。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舊的約告訴我們「應許」,神教導我們如何進入應許,進入之後該如何生活,例如:婚約,我們選擇結婚的那個人,就成為我們家裡的人,這個「約」分出裡面和外面。律法,告訴我們裡面、外面差別在哪。
但耶利米書說,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,我要做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舊約,是「你們在外面,我拉你進來」,這是「應許」;新約,是你們直接住在我裡面。
但我們還是有可能離開。
2、認識
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:你該認識耶和華,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。
意思是,你還不認識我,但你已經住在我裡面。例如:我們住在家裡,等於了解父親嗎?我們也許不太了解父親,但我知道「這是我的家」,我們不用每天問爸爸「我能不能吃飯……我今天能不能住家裡……」另一個層面來看,小時候我們不成熟、不懂事,但如果我們跟爸爸同住三十年,是不是該跟父親親近了?
我們應該要認識父親,即使我們擁有父親滿滿的愛,即使我們有美好的家,我們還是有可能離開家。
3、我有資格嗎?
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,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神已經愛我們,並且願意赦免我們,所以我們都可以進來這個「約」裡面。我們是先進來,再慢慢懂神、認識神。
「漸漸挪移帳篷」的危機
我們常常想往外跑,不是因為家不溫暖,而是因為外面有吸引我們的東西。
亞伯蘭、羅得分家,因為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,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。亞伯蘭就對羅得說:你我不可相爭,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,因為我們是骨肉,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?請你離開我:你向左,我就向右;你向右,我就向左。
羅得選了約但河的全平原,上好的土地。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,往東遷移;他們就彼此分離了……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,漸漸挪移帳棚,直到所多瑪。
分道揚鑣之後,差異也就日漸增大。羅得漸漸挪移帳篷,直到所多瑪,所多瑪罪惡很大,但豐富、吸引人,羅得知道,但還是忍不住往那裡遷移。
羅得離開後,神對亞伯拉罕說話:從你所在的地方,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;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,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,直到永遠。
亞伯拉罕的選擇
羅得往所多瑪去,亞伯拉罕選擇敬拜耶和華,決定要緊緊跟隨神。這時的亞伯拉罕,對神的認識不多,但他相信。
我們在應許中,不是因為我們懂很多,是因為我們相信。
羅得的下場很悲涼,帶著豐富的身家進入所多瑪,但後來空空的出來,一無所有。我們有太多前車之鑑,從結局看他們的選擇,但為什麼人看還是看不懂?
人的眼光是短暫的,眼目的情慾最直接,也是我們本能會先選擇的。但我們在主裡,愈走愈甘甜,可以用一生來證明。
真正的豐富
難道基督徒一定要選擇辛苦的道路嗎?並不是這樣,但所有基督徒都是很難勝過「漸漸挪移帳篷」的試探,我們確實要清楚地分別,模擬兩可的態度,使我們很容易被世界擄去。
亞伯蘭救回羅得,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:你把人口給我,財物你自己拿去吧!
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:我已經向天地的主─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:凡是你的東西,就是一根線、一根鞋帶,我都不拿,免得你說:我使亞伯蘭富足!
我們不拿世界的好處,就能在真理上清楚分別,不要誇口,以為豐富榮耀都是自己的,守住與神的約定,甘心住在神的同在裡,為什麼嘗過主恩的滋味,還想往外跑?因為豐富之後的我,會跟世界比較,就想往外跑,羅得是我們的借鏡!
願我們以「神的愛」為滿足,「神的兒女」如果要前往所多瑪,沒有人可以攔阻,但我們會像羅得一樣失去一切。新的約很美好,但我們若背約,就是把基督重釘十字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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