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信仰中失去對神的感覺該怎麼辦?|牧者觀點
最近讀到〈啓示錄〉,神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卷,神說,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,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,所以你要悔改。當我們想起自己剛信主的時候,那種對神的渴慕與信心,好像內心不斷發出源源不絕的動力,在事奉神、敬拜神、親近神、靈修禱告,無一不盡心盡力,覺得神就是我們生命當中的所有,能夠得著救恩,是我們一生最美好的祝福,就算用所有去換取救恩,我們也不吝惜。
可是曾幾何時,來到教會參與聚會好像就是那麼一回事,以前敬拜的時候總是痛哭流涕;現在好像僅止於口中的念念有詞,生命感覺越來越枯乾,因為在靈修也常常感覺得不到神的話語更新。禱告了無數次,神好像都置若罔聞,沒有應允自己的禱告,這樣的神,究竟存在嗎?我該如何找到起初那種「感覺」呢?沒有「感覺」,我該如何相信呢?
聖經並沒有說信仰是建立在感覺上
輔導過許多感情問題,提分手的一方常常用「我對你沒感覺了」這個理由來結束一段感情,這句話突顯了「世俗感情」跟「基督真實的愛」,兩者的不同。在世俗的愛情當中,我對你有感覺,我愛你愛得轟轟烈烈,但是當我愛上了別人,我的「感覺」移轉到了另一個人的身上,我對你的愛就沒有了,我什麼時候要愛你也是我的自由,哪一天我要離開,你也管不著,因為「感覺」帶領我做一切的決定,沒感覺就是沒緣分,下一個會更好。弟兄姊妹,這樣的愛情是真的愛情嗎?這樣的愛情難道不會令人害怕嗎?
「約」大過於「感覺」
聖經當中的愛情,是不管生老病死、卑賤富貴,都要持守,這是「約」的概念。所以上帝用永遠的愛愛我們,雖然我們不可愛,我們悖逆神、離棄神、背叛神,上帝都愛我們。上帝沒有說:你不聽話,我不愛你了,上帝也沒有說,你得癌症了,我無法照顧你,我要離開你;上帝更沒有說你老了,失智了,我不愛你了,因為我沒感覺了。相反地,上帝永遠愛我們,這才是愛。
因此,我們在信仰中的回應,不應該是建立在感覺上面的。因為感覺太主觀,感覺太隨意,感覺太隨風飄搖。一個依靠「感覺」而存在的愛情或信仰,是一個沒有真正平安的信仰,也是沒有確據、短暫的關係。
信仰是建立在信心上而不是感覺上
聖經告訴我們,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。信仰不是靠感覺,就有人以為那信仰是要靠理性來理解,於是開始尋找一些科學的證據來證明自己所信的是對的,是足以讓自己繼續相信下去的。可是聖經告訴我們,信仰不是靠感覺,也不是靠理性或理解,信仰是要用信心去經歷的。在信的人凡事都能,信祂的人有永生,這都是一個「沒有看見就相信」的信心。耶穌曾對門徒多馬說:那未看見就相信的有福了!
信心是不憑眼見、不憑感覺、不憑過去經歷到多少,信心是聖經說什麼,我就怎麼相信,我用愛回應上帝的恩典,這才叫信心。
願神祝福那在「失去感覺」,但是還想繼續走在信仰道路當中的你,因著聖經的話語單單信靠神,也願神賜給你從祂而來活潑、更新的話語,天天吸引你更多渴慕祂。
▌王誠正牧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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